发布时间:2025-02-22 10:32:38    次浏览
早报记者邹娟俞立严实习生彭子琪今年,上海将完成对1200台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。《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4月1日起施行在即(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早报3月12日A12版报道),昨日,市政府法制办、市质监局宣布上述计划,并详解《办法》五大特点,通报8家去年下半年评价结果较差的电梯维保单位。“20世纪90年代以来,上海电梯数量高速增长。目前,全市在用电梯已达19.3万台,年平均增长率为12%,电梯数量位居全球城市第一。”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忠玉介绍说,但电梯安全管理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:一是部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,二是部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质量较低,三是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较大,四是部分小区电梯更新改造费用不到位。已完成1200台电梯评估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在昨日的媒体通气会上表示,“完成1200台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”这一项目已纳入201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。该项目由市质监局和相关区(县)政府负责,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完成该实事项目。具体实施进度要求是: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和评估技术规范,完成评估机构的确定;第二季度完成40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;第三季度完成50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,开展中期考核;第四季度完成30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,组织验收考核。8家维保单位上黑榜2014年下半年,上海市质监系统对185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评价,并组织技术人员结合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对本市97500余台在用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,评价结果较差的电梯维保单位有8家。8家单位分别为: 上海达青电梯工程有限公司、 上海群利化工设备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、 上海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、 上海万甚电梯有限公司、 上海远大电梯有限公司、上海自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、傲途电梯(苏州)有限公司、苏州迅电电梯有限公司。据通报,以上单位主要存在维护保养的电梯超出其许可范围;办公地址等相关许可信息发生变更,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;人员数量等基本资源不能持续符合许可条件;档案管理、质量管理等管理体系不健全;管理制度落实和现场维保质量不到位、电梯自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。此外,沈伟民透露,新修订的《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,和2004年出台的《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》相比,主要有五个特点:1.强化电梯制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。2.加强对住宅小区电梯的综合管理。3.突出对老旧电梯的安全管理。4.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监管。5.加强对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。